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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事证明----保护退运企业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明
时间:2018-08-15 17:20:42  来源:  作者:

  2015年12月,厦门某化学有限公司与斯洛文尼亚的一家公司签订合同,销售16800公斤二氰蒽醌,货值约35万美元。该批农药于2016年2月从上海出口至斯洛文尼亚。货物到港后,客户提出该产品不符合欧盟法规,经双方协商,同意退货处理,此时科佩尔海关和斯洛文尼亚农业部要求,退货时要提交相关出口商信息、制造商信息和货物信息的认证文件。

  因此厦门这家化学有限公司向厦门贸促会提交了认证的申请,厦门贸促会根据企业的申请,向企业调取了相关的出口资料、采购资料及生产商资料,并登陆中国农药信息网对生产企业农药登记证信息进行网上核实,确认该企业出口的二氰蒽醌是有在中国农业部备案登记的,按国外要求对出口商信息、制造商信息和货物信息对进行了事实性认证,使得该票货物能顺利回运。

  农药属于敏感商品,各个国家对其的质量标准及市场准入要求不一,企业出口货物时应先了解该国的相关规定,做好相关的资质认证,或者根据当地农业部门的要求先进行产品备案,获取市场准入资格,才不会出现货到港后由于质量标准不符合当地要求,引发退运等不必要的损失。

  贸促会的商事证明书广泛适用于国际货物贸易的各个环节,以其独立第三方的身份公正、客观地出具商事证明书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,经证明的文书单证是企业货物在国外海关实现顺利通关、产品市场准入、投资人主体身份认证等的重要保证。企业不管在货物贸易、服务贸易、技术贸易、招投标等领域,都可以根据国外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文书认证,保证贸易的正常进行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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